全校各单位:
为保障全校师生员工人身安全,规范校园两轮电动车、自行车使用管理,维护校园交通安全秩序,经学校研究决定,对校内现有两轮电动车、自行车实行通行证管理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办理对象
1.教职工
2.在读学生
3.在校内务工、经商人员
二、办理范围
出入校园内的两轮电动车、自行车。
三、申办材料
申办者需提供以下材料:
1.教职工、学生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卡通复印件,外来务工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聘用合同或租赁合同等复印件。
2.《武汉学院两轮电动车、自行车校园通行证申领表》。
四、办理流程
第一步 提供申办材料
申办人须按照要求备齐申办所需材料,并递交至所在的各学院(部)、各部门办公室审核。
第二步 各学院(部)、各部门审核统计
各学院(部)、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申办材料的审核、现场查验师生员工的两轮电动车、自行车,填写《武汉学院两轮电动车、自行车人员信息统计表》,统计表需由各学院(部)、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和盖章。
第三步 后勤保障(保卫)处审核确认
各学院(部)、各部门须于2023年3月1日17:00前将申办材料和纸质版的《武汉学院两轮电动车、自行车人员信息统计表》统一交至学生事务大厅夏璐老师,联系电话:13971079663。
第四步 发放安装通行证
后勤保障处(保卫处)将根据各单位提供的申请材料统一制作两轮电动车、自行车校园通行证,然后分批将《校园两轮电动车、自行车通行证》发放至各学院(部)、各部门指定的负责人。
五、后续管理
1.从2023年 3月 10 日起,未办理校园通行证的两轮电动车、自行车禁止在校园内行驶。
2.后勤保障处(保卫处)会进一步加强两轮电动车、自行车管理,对停放在校园内的无牌无证废旧无主两轮电动车、自行车进行清理,希望广大师生员工能够遵守学校管理规定,共同维护校园安全。
3.提供假牌照或办证时提供虚假材料的,将取消两轮电动车、自行车通行证办理资格,或没收车辆校园通行证。
4.在校园内道路行驶时,两轮电动车、自行车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规定,不超速、不超载、不逆行、不飙车、在规定区域内停放,不堵塞消防通道及交通要道,对违规者,将严格依照学校校园交通秩序相关规定处理。
六、其他说明
1.办证费用由后勤保障处(保卫处)统一支付给制证的公司。
2.在读学生只能申请自行车通行证。
3.通行证有效期规定:教职工最长不超过5年、大一学生最长不超过4年、大二学生最长不超过3年;大三最长不超过2年;大四学生最长不超过1年。
4.请各学院(部)、各部门指定1名老师专门负责申办材料的审核、现场查验师生员工的两轮电动车、自行车,各单位负责审核查验的老师名单请报给后勤保障处(保卫处)刘权老师。后勤保障处(保卫处)处具体咨询联系人:刘权,联系电话:18971452813
附件:
1.《武汉学院两轮电动车、自行车校园通行证申领表》
2.《武汉学院两轮电动车、自行车人员信息统计表》
后勤保障处(保卫处)
2023年2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