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2025届毕业生离校在即,为了高效、及时、顺利地完成毕业生户口迁出服务工作,根据国家户口迁移管理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将我校2025届毕业生户口迁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办理时间: 2025.5.26--2025.6.13周一至周五,学生事务大厅
二、办理范围:凡是入校时将户籍迁入我校的2025届毕业生,毕业离校之际按照方便自己使用的原则,应迁往就业工作地、原户籍地、升学地。
三、迁出类别及对应的申报材料:
序号 |
迁出类别 |
所需材料 |
1 |
将户口落户到武汉和迁回原籍的 |
《毕业证》 |
2 |
将户口迁到到工作单位入户的 |
《毕业证》《准迁证》 |
3 |
毕业生考取专升本或研究生,将户口迁到录取学校入户的 |
《毕业证》《录取通知书》 |
4 |
应征入伍注销户口的 |
《毕业证》《入伍通知书》 |
5 |
退学或开除学籍户口迁回原籍入户的 |
学校的退学文件 |
四、注意事项:
1.户籍迁至省外的需要在我校户籍地所属派出所(大桥派出所)办理《户口迁移证》,若本人不方便办理的,可在学生事务大厅进行意向登记后由学校统一办理(6月11日-13日集中领取);未进行统一办理的毕业生,可根据自己的时间凭借身份证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到派出所自行办理。
2.《户口迁移证》有效期为一个月,请在有效期内携带户口迁移材料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。
3.户口不会自动迁出或托管,需本人凭持对应材料来学校户政科办理。本人无法到场的,可委托亲友来办,但须有本人的书面委托和对应材料。
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2025届毕业生的户口迁出工作,将通知内容认真传达到每位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,同时做好相应的引导和解释工作,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办理,避免出现错误和遗漏,确保2025届毕业生正常离校,确保学校安全与稳定。
特此通知
党委保卫部
2025年5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