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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夏璐     摄影:    审核:李晨光    责任编辑:刘妹娜来源:后勤保障处 发表时间:2025-05-21点击:

学院

2025届毕业生离校在即,为了高效、及时、顺利地完成毕业生户口迁出服务工作,根据国家户口迁移管理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将我校2025届毕业生户口迁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办理时间: 2025.5.26--2025.6.13周一至周五,学生事务大厅

二、办理范围凡是入校时将户籍迁入我校的2025届毕业生毕业离校之际按照方便自己使用的原则,应迁往就业工作地、原户籍地、升学地。

三、迁出类别及对应的申报材料:

序号

迁出类别

所需材料

1

将户口落户到武汉迁回原籍的

《毕业证》

2

将户口迁到到工作单位入户的

《毕业证》《准迁证

3

毕业生考取专升本或研究生,将户口迁到录取学校入户的

《毕业证》《录取通知书》

4

应征入伍注销户口的

《毕业证》《入伍通知书》

5

退学或开除学籍户口迁回原籍入户的

学校的退学文件

四、注意事项

1.户籍迁至省外的需要在我校户籍地所属派出所(大桥派出所)办理《户口迁移证》,若本人不方便办理的,可在学生事务大厅进行意向登记后由学校统一办理611-13日集中领取);未进行统一办理的毕业生,可根据自己的时间凭借身份证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到派出所自行办理。

2.《户口迁移证》有效期为一个月,请在有效期内携带户口迁移材料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。

3.户口不会自动迁出或托管,需本人凭持对应材料来学校户政科办理本人无法到场的,可委托亲友来办,但须有本人的书面委托和对应材料。

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2025届毕业生的户口迁出工作,将通知内容认真传达到每位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,同时做好相应的引导和解释工作,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办理,避免出现错误和遗漏,确保2025届毕业生正常离校,确保学校安全与稳定。

特此通知

党委保卫部            

2025521日         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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