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11月21日许,管理学院受害人某某报警称:其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武汉学院朋友XXX因他在台湾不能收取人民币,于是让我帮他收取其他客户代购的钱,到了2021年11月20日17点50分,我的朋友XXX跟我微信发消息,让我将帮他收取的7035元钱全部用支付宝转给他在脸书APP聊天软件联系上的一个可以用人民币兑换台币的人,然后我的朋友XXX通过脸书聊天软件跟对方联系好了之后,我朋友XXX就让对方加了我的支付宝,对方让我将这7035元人民币通过支付宝口令红包的方式转给他,然后我就按照对方说的把钱转过去了,对方就用另外的一个支付宝账户领取了我发出去的7035元的口令红包,然后到了2021年11月21日晚上21点23分的时候我用微信给我的朋友XXX发消息问他对方有没有将台币汇到他的银行卡上,XXX回复我说钱没有转到他的银行卡上,并且对方将脸书APP的账户已经注销了,之后我就在支付宝上跟对方发消息,然后发现对方也将与我聊天的支付宝账户注销了,这时我就意识到被骗了然后就报警了。损失7035元。